他在外地,我可以在南京起诉离婚吗?
可以。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(连续居住满一年)法院管辖。被告在南京连续居住满一年的,南京法院有管辖权。
—— 以上由南京离婚律师许乃义解答(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,执业 20 年)。
南京离婚律师许乃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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